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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印发《保险扶贫统计制度(试行)》

【 字体显示: 】 【 打印 】     时间:2017-12-14

       近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保险扶贫统计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制度》的发布,将有利于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保险业扶贫业务开展情况,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精准保险扶贫政策提供统计数据支撑。


       《制度》明确了报送内容、统计对象、填报口径等方面的要求。一是明确了保险扶贫统计报送的内容,主要是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业保险、大病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数据;二是明确了保险扶贫统计对象,即针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的保险扶贫业务;三是明确了报送单位及方式、报送频度及时间、制度实施时间,并对填报口径进行了详细说明。《制度》将自2018年1月起施行。


       保监会表示,下一步,保监会将抓紧部署《制度》实施的各项工作,按《制度》规定及时收集和整理行业保险扶贫统计数据,为推进精准保险扶贫政策提供更有力的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