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要求取消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行政机关不再承担原业务主管单位特定的管理职责,并要求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的职能。2017年5月,全市部署了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具体工作,2017年7月,我局完成了与首都金融服务商会(以下简称商会)脱钩程序。
商会成立初期,除履行普通商会基本职能外,还具有以下独特的服务职能:本市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市政府与机构之间及机构相互间的交流平台、首都金融宣传及对外交流平台、首都金融政策研究与政府金融顾问等相关金融服务职能。
为落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相关要求,商会不再承担上述服务职能。商会调整相关职责后,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按照自主办会、风险自担的原则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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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