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字﹝2017﹞22号)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2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保留26件(含拟修订文件)、废止1件。现将保留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保留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mobile365365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