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mobile365365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78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金融局内设机构的函》(京编办行〔2012〕136号)、《关于同意设立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的函》(京编办事〔2012〕270号)、《关于同意市金融局独立设置研究室的函》(京编办行〔2014〕26号),mobile365365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负责推动本市金融发展、金融服务、金融市场建设和金融风险处置工作等。内设13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法规处、银行服务处、证券期货服务处、保险与非银服务处、金融市场处、场外市场处、农村金融处、金融协调处、风险管理处、应急打非处、人事处。下属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
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京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管相关工作;研究拟订本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指导、推动本市金融市场、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指导、规范各类交易所的设立和发展;协调推进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在本市的试点和发展工作;协调推进场外市场在京发展工作。
3.统筹推进本市企业融资工作;协调推动本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机构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协调推动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指导、推动创业投资基金、股权(产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4.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优化农村金融发展环境,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产品服务创新;指导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与发展;协调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增强金融强农惠农能力。
5.统筹推进本市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京金融机构提供服务。
6.协调在京金融机构为首都经济发展服务;参与本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平台,为重点工程、主导产业、重要区域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服务。
7.协调、指导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工作;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
8.推进本市金融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参与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信用奖惩机制。
9.研究制定本市金融业发展总体布局规划,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指导金融功能区、金融后台园区的建设发展,引导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进驻;监测分析各金融功能区、金融后台园区发展情况。
10.负责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审批及日常监管;承担集体改制企业上市的产权确认职责;承担市属金融机构和地方审批金融机构相应授权监管职责;指导、规范金融中介机构发展。
11.推进市属金融机构改革重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经营活动、非法期货业务、非法外汇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负责本市金融应急处理机制建设,组织协调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2.指导、协调本市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一)2018年收入预算9264.29万元,比2017年6896.29万元增加2368万元,增长34.34%。其中:财政拨款7749.94万元,比2017年6738.26万元增加1011.68万元。主要原因:我局新增加人员7人,其中招录公务员2人,公开遴选3人,军转干部2人,2018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其他资金1514.35万元,比2017年158.02万元增加1356.33万元。主要原因:
2017年末追加推进上市公司培育等四个专项工作经费。
(二)2018年支出预算9264.2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471.7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6.68%,比2017年2288.99万元增加182.75万元,增长7.98%,主要原因:我局新增加人员7人,其中招录公务员2人,公开遴选3人,军转干部2人,2018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项目支出预算6792.56万元,比2017年4607.30万元增加2185.26万元,增长47.43%,主要原因:1.抓政策设计,提升战略导向力。制定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和培育发展首都现代金融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和提升首都金融发展定位、发展方向。加强对首都金融业运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分析,聚焦贡献突出、体现“高精尖”发展要求的重点金融企业和现代金融业态,进一步提升首都现代金融业发展质量和产出效率。
2.抓创新金融,提升创新引领力。抓金融科技,积极发展大数据金融、智能金融、云金融,提高金融业前瞻性、发展质量与产出效率。抓产业园区,支持海淀互联网金融产业园、房山互联网金融安全示范产业园发展,谋划亦庄智能金融产业园、副中心财富管理金融科技和上市公司产业园。抓龙头企业,支持蚂蚁金融佐罗科技、京东金融、小米金融、腾讯金融安全等在京金融科技领先企业迅速壮大。抓扩大开放,把握新一轮金融业大幅开放战略机遇期,推动国际支付清算组织、外资、合资金融机构在京设立。抓五大行,服务好中央金融企业及其子公司,争取中国银行村镇银行控股集团,建设银行租赁房金融平台等在京设立。
3.抓功能金融,提升综合竞争力。以“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为重点,促进金融业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发展科技金融,完善“三城一区”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对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新三板挂牌、企业上市的政策支持,打造企业成长全周期的金融服务链条。发展绿色金融,在供水、新能源、污染治理等领域储备一批绿色项目,推动发行绿色债券和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形成试点示范。发展文化金融,推动设立文创银行,为文化产业繁荣注入金融活水。发展普惠金融,运用保险等金融工具支持超大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保障。发展上市公司,通过培育一批全产业链上市公司支撑“高精尖”经济结构。
4.抓监管体系,提升持续成长力。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精神,成立金融监管局,做好金融监管协同,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着力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制度体系建设、组织机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监管能力建设,完成好中央赋予的“7+4+N”金融监管任务。
5.抓协同发展,提升辐射带动力。优化中心城区金融布局,促进金融街与丽泽金融商务区一体化发展,带动各金融功能区转型升级;围绕“一体两翼”,做好城市副中心金融规划,聚集发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金融增值功能,支持雄安新区金融发展,促进京津冀金融资源跨区优化配置和金融市场一体化;建设“一带一路”金融大本营,鼓励金融机构建设跨境资金结算通道,发展海外并购和金融投资。
6.抓风险防范,提升安全保障力。抓不良,继续关注“去杠杆”、房地产调控过程中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增长,发挥资产管理公司、债权人委员会等作用加大处置力度。抓化解,关注债券违约、上市公司隐形债务等问题,防止风险蔓延。抓处置,持续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交易场所违规经营、非法集资整治力度,密切关注各类金融风险的相互叠加、跨区域传染和衍生变种,特别是现金贷、虚拟货币、代币发行等。抓预警,进一步加强金融科技在风险防范处置中的应用,全面加强监测预警能级和网络,为金融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环境。
7.抓专项工作,提升改革突破力。一是发展好政府投资基金平台作用,实现政府投资(财政资金)基金化,基金运营市场化,以政府基金筑巢引凤。二是做大做强飞机租赁产业,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三是抓住大银行+互联网、金融科技、智能金融契机,促进一批新增长点落地北京,着重发展几家全牌照、规范化、有行业领导力的金融科技公司,推进金融科技公司上市和全产业链发展。
8.抓金融开放,聚集国际机构。落实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顺应国家金融对外开放政策,聚集“一带一路”金融服务,吸引和聚集一批国际金融机构落地北京。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108.2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35.00万元减少26.80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出国团组。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京台论坛、京港论坛等重大金融活动、组织金融创新境外培训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6.0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7.71万元减少1.62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我局机关国内公务来访的接待活动。
公务用车加油14.7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7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73万元,其他16.61万元。比2017预算数41.80万元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附件:
2.收入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