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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全力为定向降准资金运用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 字体显示: 】 【 打印 】     时间:2018-07-18

       央行定向降准支持市场化债转股以后,资金问题解决,债转股的落地进度一直很受关注。




       7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主任、新闻发言人严鹏程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市场化债转股工作开局良好,银行参与的意愿也越来越强。截至今年6月底,市场化债转股签约金额达到了17220亿元,到位资金3469亿元,涉及109家具有发展前景的高负债优质企业。




       至于降准资金到位情况,严鹏程表示,此次人民银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定向支持市场化债转股,所释放的资金将按照不少于1:1的比例撬动社会资金参与。尽管实施机构需要经过一定的内部决策程序,筹集社会资金也需要一定的时间,但这一政策举措,将有助于提高市场化债转股对股权性投资资金的吸引力,畅通储蓄有序转化为股权性投资的渠道。




       数据显示,已签约的项目中,银行及所属实施机构签约的项目占比超过了80%,资金到位占比也超过了70%。




       

       业内倾向于股权融资还债




       严鹏程表示,自市场化债转股政策推出以来,越来越多的银行认识到,这一政策不仅有利于化解潜在系统性风险,优化银行经营环境,而且为银行拓展业务空间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此前,债转股业务签约多、落地少,原因常常被归咎于资金短缺和成本上升,以及监管对持股的资本占用政策不明。现在这些障碍均被新出台的政策和降准措施清除,因此落地有望加速。




       至于降准的5000亿资金如何流向指定的债转股池子。有债转股实施机构负责人曾表示,具体可能还需要监管部门出台细则。不过目前业内普遍认为,实施机构虽为银行全资子公司,毕竟是独立法人,降准释放的资金将会以市场化的方式进入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可以发行债转股专项金融债,还有的机构在探索债转股专项资管计划,因此获得降准的银行可以购买这些实施机构的债券或者资管产品,已达到资金进入实施机构的目的。”前述银行业人士这样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实施机构进行债转股则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先受让银行的债券,再转化为股权,即“先卖再转”。第二种是实施机构给予标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用获得的资金再偿还债权,即“先投再还”,以达到降低企业负债率的目的。




       银行业人士表示,“目前大家的操作中更倾向于第二种,好处是操作更简便,实施机构不需要和多个原债权人去协商价格,只需要和企业谈好入股价格和退出方式即可。这种操作方式的关键是要加强企业的债务约束,否则就是增加了企业的股权投资,却没有相应地减少债务,与降杠杆背道而驰。”




       

       市场自行判断“僵尸企业”




       根据此前出台的政策安排,债转股标的企业不限于已经发生风险的,而是定义为遭遇短期流动性问题,但前景较好的企业。也有人担忧,债转股的输血,会让部分“僵尸企业”获得喘息机会,延缓退市步伐。




       严鹏程在发布会上表示,关于债转股是否会输血“僵尸企业”,延缓部分企业的退出,这是我们在设计政策之初就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我们主要从政策和机制两方面着力,严防债转股输血“僵尸企业”。




       在政策方面,2016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明确规定严格禁止“僵尸企业”市场化债转股。近期人民银行发布的通知也明确要求,降准资金不能用于“僵尸企业”。




       在机制方面,建立了以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为核心的一整套制度,确保“僵尸企业”和应退出企业无法通过债转股续命。也就是说,由市场来判断选择谁是有前景的企业、谁是僵尸企业,如果选错了就接受市场的惩罚,债转股实施机构和投资人必须承担损失,政府不予兜底。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